2017/8/10

第三十二天

这篇文章挺好,我这样爱你。

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两篇应用文,一是墓志铭,一是情书,前者抽象概括,有点儿哲学意味,后者感性铺张,是文学入门。一个关于死亡,一个关于爱情,都是从来没搞清楚的东西。

所以,史上最伟大的情书竟然出自具备所有不可能写出情书特质的两个人之手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是一对分手的夫妻,有个儿子,女的是个苦修的修女,男的被阉割了而且是个神学家和修士,除了互通了几封书信(其中还有几封在讨论修道院规章制度)之外,两人后来几乎没有见过面。

他们是阿拉伯尔和爱洛伊丝,情书写于12世纪,现在还有奢侈品牌在卖爱洛伊丝手袋。关于这个故事的电影《天堂窃情》20世纪80年代在国内公映过。

阿伯拉尔和爱洛伊丝算得上是情书的鼻祖,从那以后,写情书几乎成了欧洲有点文化的人谈恋爱的主要方式,相信这极大地提升了文学的社会地位。

想想也确实很性感,满腹衷肠却只能靠薄薄的一张纸来传达,中间还夹着一个完全是局外人的邮差,其中的试探、等待、意外、期待和幻想,很刺激。

可以说情书的历史就是一段浪漫史,因为剔除了肉身而显得格外纯粹高尚,而终极的浪漫,越过肉体的欲望直接抵达了肉体的消逝——死亡。

现在的恋人用在社交网站和消息取代了写情书,情书和手写的乐趣一起被留在了20世纪,但丢失的却是等待的美好与尊重。

对情书这么着迷,也因为自己。刚入广告行业,面试时老板问,你学画画的为什么要做文案,又凭什么做得了文案?

我说,因为我会写情书。老板竟然听了很是欢喜。于是之后,我就踏上了广告这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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